3死1伤!百色“7.12”电力工程基坑坍塌事故结案!
2020年7月12日11时45分左右
百色百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明公司)百东新区健康疗养片区35kV334那召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发生深基坑坍塌事故
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6.89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市长周异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国怀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查明事故原因,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应急、消防、卫健、住建、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右江区政府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根据《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立案调查,7月15日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应急管理局局长谭建伟任组长
以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百东新区管委会、右江区人民政府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百色市7·12百明公司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基坑坍塌较大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了电力、建筑领域专家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计算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百色市7·12百明公司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基坑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见附件),《事故调查报告》已按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事故结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
二、百色市7·12百明公司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基坑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一)请右江区人民政府督促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依法追究陈其帅刑事责任。
(二)请市应急管理局将百明公司班子成员及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等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并依法落实对百色百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处罚。
(三)请百色百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关启明、栗建波、黄世精进行处理。
四、请右江区人民政府、百色市百东新区(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百色百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单位和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市安委办已于2020年7月20日落实对右江区人民政府、百色市百东新区(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百色百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百色百东投资有限公司的约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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